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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,水晶兰,腐生花,起死回生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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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弟弟有些绝望,他很后悔当初没有听父母的话,可是如今又能怎么办呢?”

    “时间过的很快,他已经步入中年,可惜依旧一事无成。”

    “弟弟感觉有些累了,终于他下定决心,回到了昔日的山村,如今的旅游胜地,往日坑坑洼洼的土路,已经成了宽阔的水泥路。”

    “车来人往,昔日穷的都揭不开锅的村民,已经家家户户都盖起了小洋楼,开起了小汽车,他哥哥更是住着大别野,那应该是别野吧?弟弟不认识那个字,瞎猜的。”

    “还开着十几万的小汽车。”

    “当时,说实话,弟弟心中有些嫉妒,但心中还有莫名的兴奋,想着哥哥都那么有钱了,自己是他唯一的弟弟,怎么也得帮自己一把。”

    “可惜,事实再一次证明他想错了,村里人已经没一个认识他的,就连他哥哥也一样,弟弟从哥哥身边走过,哥哥都没有抬眼看弟弟一眼。”

    “他想开口叫哥哥,可是却怎么也张不开口,那该死的自尊心又在作祟了。”

    “后来,弟弟还是离开了,他辞了职,离开了以前心心念念的大城市,搬到了一处毫无人烟的深山中,本想就这样了此残生,也不会有人知道他的窘迫,好歹保住了自己的面子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事事难预料,弟弟没想到他最后居然有了个儿子。”

    “虽然是捡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但弟弟也十分高兴,将那个可怜的孩子视如己出。”

    “为了他的儿子,弟弟再次搬出了大山,回到了城市。”

    “弟弟为了这个儿子他几乎是倾尽了所有。给予了孩子所有想要的一切。”

    “在城市里上学,虽然很贵,但弟弟咬咬牙,省吃俭用还是供他读书。”

    “小学、中学、高中……”

    “孩子很争气,考了一个不错的大学,弟弟很高兴。”

    “他想,自己以前没有完成的梦想,他的儿子一定可以替他完成!”

    “后来孩子大学毕业了,可还没有找到工作,就突然对弟弟说,他要结婚了。”

    “弟弟原本以为女孩是城里的,可从儿子口中得知,女孩是偏远山区的。”

    “弟弟是坚决反对,他一定不会同意的。”

    “从那时,从他儿子考上大学那刻,弟弟那颗沉寂已久的自尊心又再次复苏了起来。”

    “以前他没完成的梦想,他儿子如此优秀一定能替他完成。”

    “赚大钱,在城市买房子,扎根落户在城市。”

    “如此,他的一生也不算是全都失败,以后也可以风风光光的回到家乡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他是一定不会同意儿子这时候就结婚,而且还是和一个乡下丫头,这丫头以后一定会阻碍他儿子前进的脚步!”

    “他这个做父亲的决不能让这件事发生。”

    “于是弟弟那时就抱着这样偏激的想法处处破坏儿子的感情,最终如弟弟所愿,那女孩离开了他的儿子。”

    “当天他听到这个消息,开心的买了啤酒炸鸡,打算好好开导儿子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,他在出租屋内,左等右等就是不见儿子的踪影。”

    “最后他等到了,不过是等到了儿子跳河自杀的消息。”

    “那一刻弟弟如五雷轰顶,感觉天都塌了下去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张叔擦了擦眼角的泪水,用手轻轻抚摸着棺材。

    接着再次说道:“儿子死后,弟弟整日浑浑噩噩,就打算随儿子一同上路之际。”

    “他偶然看到一本古籍,上面记载着一种起死回生的办法。”

    “传闻有一种植物结出的籽,可以起死回生。”

    “那种植物名叫水晶兰,又名幽灵花,腐生花。”

    “这东西长成之后,会结出籽。籽中有黄粉,据说可以还魂,也就是说有起死回生的效果。但是想要结籽,是非常不易的。古籍中记载的方法,是需要九具尸体的尸液滋养方成。”

    ?“你脑子莫非有坑?就因为一本乱七八糟的破书上记载的破方法你就信了?还害死那么多人?世上如真有起死回生的东西,那还轮得到你?”姜生有些愤怒的骂道。

    但张叔似乎是没听到姜生的怒骂依旧自顾自说着。

    “不仅需要九具尸体的尸液,水晶兰对于生长环境也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,必须是在阴气浓郁的地方,才能存活。”

    “而阴气浓郁的地方,又不会轻易被人发现,那自然是古墓最佳了。”

    “而古墓,我就正好知道一个,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天助我也了。”

    “小何啊,你知道这座商场以前的历史嘛?我今天就和你仔细说一说。”

    “这商场所在的地段曾经是古代某大太监的坟墓,后来1932年在这里建造了战地医院,战争结束后,因为战争,国内有许多孩子成了孤儿,国外某宗教于是便在战地医院的原基础上修建了教堂,专门抚养那些孤儿。”

    “后来,孤儿长大了需要读书,因为从小都是接触教堂方式的教育,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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