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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一百八十四章 所谓大义应如是(第三更)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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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从现在起,只要家中有人生病,带病人到衙门,衙门找郎中给看病,不要钱。”

    “今天衙门换人了,新的官员有钱,不会管大家要钱。”

    “家里种地种不好,干活没有好工具,到衙门来说,县令帮忙。”

    “找不到事情做,不知道要干什么活的人找县令。”

    “以前受了委屈的,被前面的县令害了的人,县衙门在过几天的到家看的时候,偷偷和官员说。”

    “我是新县令,我背后的靠山大,宰辅都跟我一起喝过酒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带着羽林飞骑过来,羽林飞骑杀人别人管不了,只能陛下管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李家庄子的官员见过陛下几年,陛下还拍过我们的肩膀呢。”

    有人念劝民书,劝百姓放心,叫百姓知道自己有多厉害。

    除了拍肩膀的情况之外,其他的他们没说错,比如跟宰辅一起吃饭,还有见过李隆基。

    见的已经不是几面了,想见基本上天天能见。

    李丰说得大部分都是实话,哪怕说让陛下拍肩膀,他要是提这个要求,李隆基真能拍一拍他的肩膀,摸摸脑袋也行。

    他比较实际,不像一些宗教吹牛逼。

    比如某某高僧,跟你们说,他那天走在路上,就突然遇到了龙卷风,当时……他跌坐在地,默念什么经,风不可近身。

    就这么吹,没有视频,你就听着,不能说不对。

    你要说这不可能,这个教宣传的就告诉你了。

    如果错了,那也是高僧来承担? 你不可以说? 你说就是你的不对,你要承担这个业。

    这种情况就出现在法制的李易的那个时候的国家? 很有意思。

    现在的大唐? 百姓更容易被忽悠。

    李丰不忽悠,来实际的? 你们有什么问题,找我? 我给你们处理。

    “我家的好几只鸡被黄皮子给吃了? 好几年,年年吃,我报官没有用,你们管不管?”

    有人听人念完? 大声嚷嚷。

    “管!”李丰就站在旁边? 拿个本夹子,他不走官僚程序。

    比如说先找谁,然后回去等消息,立案,在由你提供证据? 之后如何如何。

    所有的过程都绕过,这里就是一个小县? 扯那么多程序是真的为了维护法制?

    教条化的程序正义,本身就是问题? 因为执行的是人。

    程序化的初衷是为了不使人受到伤害,是不叫执法的人针对人的时候出现问题。

    但很多时候? 却被拿来当成针对所有事情? 包括与人犯罪无关的情况。

    执法的人不知道吗?当然知道。

    为什么不去主动呢?呵呵!有额外的好处吗?

    没有的话? 我凭什么帮你?万一出事了,有人拿这个说事儿,我就倒霉了。

    李丰不怕,除了东主,无人可以收拾他,他是李家庄子的奴隶。

    “四天前就有一只鸡被黄皮子给叼了,怎么办?”

    这个人身体在微微颤抖,害怕,面对官员了。

    “去十个人,帮他把黄皮子一家找到,遇到小的别杀,养着,回去给东主。

    成年的杀了,皮看看能卖多少钱,给他家补偿,要看窝里有没有痕迹。”

    李丰看向羽林飞骑,十个人站出来。

    “明府,我家在山上住,现在那里快要塌了,我家都跑到别处,可是房子在,我们没房子,你管不管?”

    另有人说出自己家的情况,房子之前挺好,后来雨水一冲,下面山坡出问题,房子显然不能住了。

    如今雨水多,想去拆,又怕哗啦一下子把人埋里。

    这样的事情他们以前不会说,按照笨理想,跟衙门有什么关系?

    “周围种上蔬菜和豆子了?”李丰来到此人面前。

    “不敢种,去年种了,今年不行,房子上的很多木头值钱,我们不敢拆。”

    这人腿在哆嗦,他觉得自己提的要求过分了。

    “几间房?多大的梁?我们用同样的给你换一个房子,你那里归我们,好不好?”

    李丰自己就是奴隶,经历过许多事情,明白百姓现在的想法。

    就是想把损失转嫁出去,最好是衙门承担。

    李丰决定衙门来承担,因为这个百姓的损失是生活性质的损失,不是经营性质的损失。

    那个房子是百姓的家,生活必须品。

    若换成旅游的位置,房子是营业性质,你坏就坏呗,你没了房子就不活了?

    东主说过,民居房当救,经营房,毁便毁了。

    但借款进行经营房建设,为了获得利益,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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