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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4章 又结识一个女主的大助手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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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宣秀秀脑海里不停奔涌着“李晗华”相关的记忆。

  如果她记得不错,书中张九敏的科研文章能够在国外期刊上发表,引起国内外的轰动,其中一位重要的助手,功不可没。

  可不就是后来盛名遐迩的翻译官李晗华。

  李晗华不仅帮张九敏将文章翻译成外文,还克服重重困难,将张九敏的文章发表在国外一著名的科学期刊上,这才引来墙外专家的注意。

  没想到啊没想到。

  宣秀秀竟然在这里遇到了书中赫赫有名的翻译官,还在她卑微时,与她结识……

  她也哭笑不得。.net

  缘分这东西真奇妙啊。

  有意无意的,她竟然扒拉到这么多与张九敏相关的人。

  “李招娣同学,你真的志存高远啊,我支持你,一定要好好学习,将来当一名出色的翻译官!”宣秀秀拍着她的肩说道。

  李招娣一听到这话,整个人都活泛了,眼神冒着光。

  她本来特不好意思,从来不敢跟人说心中所想,就怕被人耻笑,说她妄自菲薄,没想到宣秀秀完全没有瞧不起她。

  她的眼神还这么真诚!

  李招娣感动得不行,眼眶都湿润了。

  “秀秀,我可以这样喊你吗?”她眼神殷切道。

  仿佛只要宣秀秀说个“不”,她一颗心都要碎掉了。ωωw..net

  噗嗤。

  宣秀秀笑出声来。

  她拉住李招娣的手,一脸真诚道:“可以啊,有什么不行的?从现在开始,我们就是好朋友了。”

  “哇,秀秀,你真的太好太好了,我好喜欢你,真的……”李招娣从未这般情感外露过,这是第一次对人说这么肉麻的话。

  但她就是打心眼里喜欢宣秀秀。

  “我也很喜欢你啊,李晗华同学——”宣秀秀笑吟吟道。

  一听到宣秀秀喊她“李晗华”,感受到少女对自己的认同,李招娣浑身充满了力量,她更加迫切想要改变贫穷,被人瞧不起的命运。

  村里人都说,女儿总归要嫁出去的,泼出去的水,培养她有什么用,有这钱还不如给儿子买点吃的……

  她不承认这一点。

  她非常渴望扭转局面,用事实来证明,她李晗华不输世间任何一个男人,一定可以打造不输男人的一片天。

  念书的钱都是她做苦力挣来的,在队里,她不输任何一个男壮丁,工分绝对拿满,有空就想尽一切办法挣零钱。

  这样,她才千辛万苦考上山大英语专业,拼了命才得来的机会。

  不同于金丽娜这种归国华侨,她是养在蜜罐里的,想得到什么都可以伸手要,而她李招娣只能靠自己一双手去争取。

  “好好念书,大学四年时间过得很快,等你毕业了,一定会有个光明的前途,女人也是半边天,不输男人。”宣秀秀道。

  听到这番话,李招娣激动得流泪了。

  多少个日日夜夜,她内心深处是煎熬的,苦闷的,身边无数声音都在打击她,压制她,想将她冒头的想法打落。

  哪怕来到大学,她内心也是自卑的,不敢轻言的。

  宿舍里的同学家境都不错,像玉香波就是城里工人家庭出身,赵纯和多余也不例外,独独她来自最偏远的大山……

  没想到,她遇到了最特别的一个人。

  宣秀秀!

  “走吧,我们去打水,打完水去吃饭吧。”宣秀秀道。

  “嗯,嗯,好啊。”李招娣激动道。

  两人一起去打水打饭。

  山大相对来说,得到的资源稍微有倾泻,学校食堂里的饭菜也好上一丢丢,比隔壁学校的腌菜萝卜条,酱油寡水蛋花汤好一点,会有白米饭,新鲜瓜菜。

  不过,完全吃饱饭,还是挺困难。

  打饭大叔颠勺的功夫,绝对出神入化,颠得一粒米不会多的,半饱不饱的学生们自然不用上体育课,学校操场直接闲置。

  校园所有的绿化带都被种上瓜菜,萝卜白菜红薯……

  还会分班进行管理。

  每次轮到宣秀秀挑粪时,李招娣绝对抢在前头,替她把挑粪的活儿给干了,她笑着说:“我在家干惯了,这难不倒我。”

  宣秀秀投桃报李,自然会悄咪咪换掉她喝的水,给她换上灵泉水,提高她的身体素质,偶尔也会带她一起去开开荤腥。

  当然,这都是后话。

  宣秀秀开学第一天进班级,引来不小的轰动。

  整个系就一个班,整个班就一个女生。

  其他男同学一一进班,教室里的座位没坐满,班主任黄老师扫了一眼班上同学,看人差不多到齐了,就在黑板上写下一行字:自我介绍。

  他转过身来,对着一个个身穿青绿色或白色衬衣的同学们。

  黄老师神情淡然道:“现在开始,大家要互相熟悉下,这个专业以后会有户外项目,非常考验协作能力……”

  “报告!”

  宣秀秀背着一个军绿色的书包,包里装着一个孟铁生特意给她雕刻的木制文具盒,还有钢笔和本子。

  路上找班级找半天,耽搁了一点时间,这才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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